發布日期:2016-06-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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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編委嚴控機構編制、確保財政供養人員只減不增和中央編辦“五個嚴禁”的要求,進一步嚴肅機構編制紀律,市編辦決定從今年起,建立縣(市)區機關事業單位超編進人預警監控制度,加強對縣(市)區進人情況的事中、事后監管,堵塞超編進人漏洞,切實維護機構編制的嚴肅性和權威性。
一是增加模塊,完善措施。結合我市實名制管理工作,在市編辦機構編制綜合管理系統縣(市)區入(減)編流程中增加超編進人監控模塊,由監督檢查處每月定期對縣(市)區實名制數據信息、機構編制統計報表等進行對帳分析,對于縣(市)區有超編進人情況的,可隨時發現,隨時處理,達到對超編進人實時監控的目的。
二是明確責任,強化落實。各縣(市)區編辦主任是控制本地區超編進人的第一責任人。各縣(市)區編辦按照《濟南市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辦法(試行)》有關規定,完善各項制度,及時維護機構編制實名制信息,按時上報各項機構編制統計報表;進一步強化與紀檢監察、組織、人社、財政、審計等有關部門的協作配合,按照職責分工,共同做好控制超編進人相關工作;并采取有效措施盡快消化現有超編人員。
三是嚴肅紀律,規范整改。超編進人問題一經發現,將責令有關縣(市)區作出詳細說明,除政策性安置人員外,必須立即整改,在全市機構編制系統通報,做到發現一起,整改一起,通報一起。下一步,市編辦將建立縣(市)區違規超編進人問題及整改情況專門臺帳,對整改情況跟蹤督查,確保整改規范到位。每年檢查出的超編進人情況將作為績效考核的重要賦分內容,情節嚴重的將按照黨紀政紀有關規定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。
建立縣(市)區機關事業單位超編進人預警監控制度,是完善我市機構編制監督檢查工作機制的重要手段,通過定期檢查、隨機抽查、專項督查等手段的綜合運用,切實實現機構編制監督檢查工作的常態化、規范化。